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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訴專員辦公室:青年宣傳辦公室
申訴專員辦公室(OOTO)是兒童與家庭服務辦公室(OCFS)的一部分。 OOTO 的作用是幫助保護居住在某些地點的青年的合法權利。 這些網站包括以下內容:
- 由 OCFS 通過少年司法和青年機會司法管理的住宅配售,
- 由紐約市兒童服務管理局管理的靠近家庭倡議(CTH)放置,
- 縣拘留所,
- 紐約各地的志願機構。
OOTO 是做什麼的?
OOTO 是青年與其安置管理,家庭,律師和 OCFS 內其他辦事處之間的聯繫。 申訴專員定期訪問這些地點,向青少年提供諮詢,採取口頭報告,並向場所提供建議。 監察員還從青年,家庭成員,律師,現場工作人員和其他有關方通過電話,信件或電子郵件與 OOO托聯繫的報告。
行政法 § 523 和 9 紐約法典第 177 號通常規定了 OOTO 的作用。
誰是申訴專員?
申訴專員專注於少年司法和青年權利; 一些申訴專員是律師。 OOTO 有一名董事,他也是一名具有少年司法經驗的律師,並直接向 OCFS 專員報告。
申訴專員是否為所有居住在住宅安置的青年提倡?
沒有OOATO 僅適用於兩種類型的青年:那些由家事法院或刑事法院判決並居住在不同地點的人,或者那些正在等待縣拘留所處置的人。 OOTO 不處理被安置在縣的青年(例外:近家計劃中的青年),寄養案件或與紐約州精神衛生辦公室,紐約州懲教和社區監督部(DOCCS)或 NYS 發展障礙人士辦公室安排的青年。
申訴專員是否會代表法庭上的青年?
沒有OOUTO 不是律師事務所,申訴人員不是法庭訴訟中青年的律師或法定代表人。 監察員可以代表青年聯繫青年律師或法律監護人,並可以幫助青年聯繫到免費或低成本的法律服務。